Monday, July 11, 2011
艾晓明 @xiaocao07 : 推文 112天
1【王荔蕻失去自由第112天】公民调查志愿者、福建三网民案网友关注者、热爱自由、舍身忘我的好公民王荔蕻大姐,罪名改为“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并在6月18日移送检察院起诉。按法律规定,如检察院不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李庄案可以起死回生,王荔蕻案能否峰回路转?
2【王荔蕻失去自由第112天】当你看《赫索格的日子》而热血沸腾的时候,你是否想过,正是囚车里三网友以及现场公民王荔蕻等人的血肉之躯,构成了纪录片的灵魂?呼吁保障公民权利的王荔蕻 有罪,而三网民中吴华英的弟弟被超期羁押超过十年制造酷刑和冤狱者无人问罪;法律在哪里?是非在哪里?
3【王荔蕻失去自由第112天】福建三网民案的“聚众”关注,其特点就在于,它是普通人关注普通人,网友关注网友,老百姓帮助老百姓。没有名人发起,缺乏名人影响力,但是它对历史的创造性 也正在与此,普通人以巨大的潜能维护了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
4【王荔蕻失去自由第112天】王荔蕻的公民行动实践,带了新的政治创意:社会改革不必寄托于知识精英,运用技术以及新媒体的普通网友,正在为中国公民社会的建设开荒奠基。将此筚路蓝缕的 先锋者冠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代表着陈旧的政治想象和僵化的社会逻辑,无法理解何为公民权利。
5【王荔蕻失去自由第112天】当年响应大姐关注福建三网民者号称五千,今日愿意加入王大姐亲友团者,能不能站出来报个名字,有木有?亲们友们到王大姐网站上留个言,给点力,有木有?众人 心齐泰山移,王大姐案移送检察院进入倒计时,还有最后一周。81天喊出了艾未未,王荔蕻回家,还要多少天?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