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21, 2011

中国人权:中国的良知 王荔蕻


《中国人权论坛》2011年第3期:中国的良知 > 王荔蕻简历

王荔蕻简历

王荔蕻,北京市民,退休后从事维权活动,为人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在维权人士圈内有“大姐”之称。她是各地网友声援“福建三网友事件”的主要组织者之一,为此于2011年3月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其案于8月12日由北京朝阳区人法院开庭审理;在将近一个月后的9月9日,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判处王荔蕻有期徒刑9个月。

王荔蕻出身于军队老干部家庭,文革中到陕北插队落户,目睹了社会底层民众生活的艰难,返城后,在政府机关工作。八九学潮期间,她和许多机关干部一道走上街头,反腐败,呼吁政治改革。她至今还保存着当年游行时穿过的印有“自由万岁”的衣服。六四后,她下海经商,2008年退休。

退休后,王荔蕻本可以过平静安逸的生活,但她履行公民责任,从关心中国的女权问题开始,关注弱势群体的命运,走上维权之路。她曾参与救助流浪北京街头访民的志愿行动。虽然她患严重的腰间盘突出,需要金属板护腰,但她仍不畏劳累地为社会不公的受害者提供帮助:先后关注过社会上的各种冤案并探望当事人,给他们募捐,制作发布视频。她为“福建三网民”奔走疾呼,曾连续九天每天给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写一封信,呼吁当局放他们回家过年。

在之前一次的被拘留期间(2010年末至2011年初),王荔蕻坚守良知,以诗明志。当局曾要求她写保证书以换取自由,被她拒绝;她写了《不作保证书》表达自己的心声:“我是一个有良知的人,我不能保证面对苦难时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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