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5, 2011

张辉:全部人权是为每一个人的——谨以此文献给王荔蕻大姐



人性是神圣的,人权是神圣的,公民权也是神圣的。人民,这一神圣概念也只能来源于神圣的公民权利。美国人民并不高于任何一个美国公民,一样的,中国人民也并不高于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如果要代表中国人民,请尊重每一个中国公民。


什么叫公民?一般来说,公民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公民首先是自然人,他们是一些以“我”为特征的人,他们只是为了“我”,才与众多的“他”建立一定的社会关系。自然人相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他们的的权利和义务相加,就等于公民。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的自然人,连“我”都不是了,就当然不是叫做公民;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只是一些无视“他”的人,叫做统治者,他们也不是公民。

权利是原生概念,义务是次生概念。就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的关系而言,权利是义务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相应的权利,却被迫承担诸多义务,这好不合乎情、理、法。当然,这里的法,讲的是自然法。任何人如果没有享受公民权利的机会,就可以理所当然地质疑所承担义务的合法性。比如交税就是义务,交税的本质是人们财产权让渡给国家和社会,但这种让渡并不等于对这部分财产权的彻底放弃,所以人们必须有投票权,有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权。这就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没有这种对等,就等于人们的财产被掠夺,就等于人们被奴役了。因为享受权利才应该去承担相应的义务,而承担义务也只是为了享受权利,这是人性决定的。如果人们承担着对国家和他人的义务,而不能享受权利,那不是公民,而是奴隶。当然,这种奴隶有时候被称为老百姓,有时候被称为人民,有时候被称为屁民。

Tuesday, October 4, 2011

(凯迪社区)驭民宝典1 《三评:王荔蕻判决书。》

本院认为:

一,******确系公共场所。

二,组织多人聚集公共场所,喊口号,打横幅,引人围观,制造混乱,确系起哄闹事。

三,公共场所交通不能正常运行,严重影响机关,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以上行为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寻衅滋事罪。

评上述三条“本院认为”。

第一条,[ 确系公共场所 ],说了等于没说,废话一句,谁不知道法院门口,确系公共场所。再说公共场所,这就对了嘛,大海是公共场所,森林是公共场所,田头地边是公共场所,只要是公共场所,就可以打打横幅,喊喊口号,唱唱歌儿,起起哄儿,闹闹事儿。

第二条,[ 多人聚集公共场所 ],谁说多人不可以聚集,不聚集公共场所,难道聚集你家里去。[ 组织多人 ],那五湖四海的人都没头脑子呀,王荔蕻一组织,这些人就来,王荔蕻不组织,这些人就不来,王荔蕻是神仙呀?[ 喊口号,打横幅,引人围观,制造混乱,确系起哄闹事。 ] 也许,咱们中国国情特殊,上次有人在浙江温州,喊口号,打横幅,后来动车出事了,前面的动车撞后面的动车。试问“喊口号,打横幅”有这么大的能忍耐吗?现代版中国版天方夜谈。

第三条,[ 公共场所交通不能正常运行,严重影响机关,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这一条定性定得好,王荔蕻率众人,喊口号,打横幅,马路上乱了,汽车,你撞我,我撞你,机关乱了,不开门,不办公。居民乱了,袋子里的钱,送给你,送给他。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本来太阳东边出,西边落,变成了,西边出,东边落。
[ 以上行为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寻衅滋事罪。 ]

两方打架,一方叫阵,一方应阵,叫阵的一方叫寻衅,真的打起来了,叫滋事。合起来叫寻衅滋事。那王荔蕻一行人,只是“喊口号,打横幅”,算不上寻衅滋事。帽子工厂别再生产帽子了,真的生产个帽子也要看看能不能套得上去,会不会被人说闲话,发议论,挑刺儿。

自由亚洲:黄琦病情加重令人担忧 网友关注王荔蕻身体情况


2011-10-03

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在出狱后持续维权工作,近日病情加重住院,身体状况令人担忧,网民也关注带病服刑的维权人士王荔蕻情况。

六四天网星期天公布了一篇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创始人黄琦的病情告知书,提到经过确诊黄琦罹患急性肾炎,此病数天内可让肾功能急剧恶化,病死率高。黄琦星期一向本台表示:“我觉得我的身体状况应该是有问题的。一方面是长期坐牢,另一方面是不和当局妥协,进行硬碰硬的斗争。你想一个政治犯在狱中,既不写悔过书,也不发表声明退出人权工作,必然遭到政府的强力弹压。而且在2000年,他们还要求我把天网义工的名单交出来,我也拒绝。我自己对于自己的身体状况的看法是:和专政集团的对抗应该是一部分原因,再一个就是自己在人权工作的13年中,有8年都在坐牢,每一次出狱后都报着这一个尽快恢复,只争朝夕的心态,赶快开展工作想把失去的时间夺回来。自己也给自己造成了很大压力,造成过度疲劳,对身体也是造成了很大损坏。”

萧煌奇:你是我的眼

爱陈光诚——为陈光诚争取自由

大家来唱这首歌,让这首歌响彻东师古村

创作:(台湾盲人歌手)萧煌奇




歌词:
如果我能看得见
就能轻易分辨白天黑夜
就能准确的在人群中牵住你的手

如果我能看得见
就能驾车带你到处遨游
就能惊喜的从背后给你一个拥抱

如果我能看得见
生命也许完全不同
可能我想要的我喜欢的我爱的
都不一样

眼前的黑不是黑
你说的白是什么白
人们说的天空蓝
是我记忆中那团白云背后的蓝天
我望向你的脸
却只能看见一片虚无
是不是上帝在我眼前住遮了帘
忘了掀开

你是我的眼
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
你是我的眼
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
你是我的眼
带我阅读浩瀚的书海
因为你是我的眼
让我看见这世界就在我眼前

Monday, October 3, 2011

(凯迪社区)驭民宝典1 《二评:王荔蕻判决书。》


于 2011-9-11 20:12:21 发布在 凯迪社区; 猫眼看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王荔蕻制作条幅,胸牌。

二,组织他人来到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门前。

三,以喊口号,唱歌,打横幅,起哄闹事。

四,严重扰乱和破坏法院庭审秩序及交通秩序。

评上述四条指控如下:

王荔蕻为什么不可以制作条幅,胸牌。条幅和胸牌是毒品吗?条幅和胸牌是炸药和枪支吗?

王荔蕻为什么不可以组织他人到法院门口,法院门口是中南海门口吗?法院门口是国防部门口吗?

王荔蕻为什么不可以,[ 喊口号,唱歌,打横幅,起哄闹事 ],宪法规定公民可以游行示威,游行示威就是起哄闹事。何况,只是,口号,唱歌,横幅,起哄,闹事,而矣。再说,福建三人帮别人网上发视频,福建仅这点事判人,王荔蕻不服,喊喊口号,唱唱歌儿,打打横幅,起起哄,闹闹事,路见不平,为人叫屈,当地福建检察院认为,正常,正当,合理,不追究,不起诉,为什么北京朝阳检察院认为不正常,不正当,不合理,追究,起诉。世上只有当地人帮当地人,没见过不但不帮,反而送当地人去坐牢。

“严重扰乱和破坏法院庭审秩序及交通秩序”。这不是血口喷血吗?明明是说王荔蕻等人在法院门口,又没进法院里面去,怎么会破坏庭审呢?明明是说王荔蕻等人在法院门口,又没去马路中间,怎么会破坏交通秩序呢?王荔蕻在法院门口,喊喊口号,唱唱歌儿,法院的法官就乱了章法,可能吗?马路上的汽车,电瓶车,就走不动或互相撞起来,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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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北岛回国与王荔蕻入狱

北岛回国与王荔蕻入狱

这两件事差不多在同一时期发生:八月八日,因「六四」流亡国外多年的诗人北岛应邀回国,参加了「青海湖国际诗歌节」,与青海省省委书记、中国作家协会主席、青海省长、宣传部部长等同台讲话,诗歌在那里与权贵结盟。八月十二日,致力於为弱势群体维权的王荔蕻女士,在北京朝阳区温榆河法庭遭到审判。而后,在国内外一片抗议声中,王荔蕻被当局强行宣判有期徒刑九个月。

把两个消息放在一起看,就比较有意思了:一位座上宾,一个阶下囚。由此看来,中共当局在蛮横堵住人民维护权利的大门之时,又为北岛等着名流亡人士「善意」地开了一扇小门。这也显示出当今中国知识分子的分道扬镳:一部分人从反抗、出走,到驯服地回归体制,点缀了强权的盛世;另一部分人则仍然坚守独立知识分子的良知,挺身而出,走入民间维权,以自己的受难,点燃中国公民社会进步的火苗。

北岛背叛诗歌的自由精神

我们那一代年轻人,大都记得这样凝重的诗句:「宁静的地平线/分开了生者和死者的行列/我只能选择天空/决不跪在地上/以显出刽子手们的高大/好阻挡自由的风/从星星的弹孔里/将流出血红的黎明。」

正因为写出了这样「鞭挞生活和刺人心肠」的诗歌,正因为这样的诗饱含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忧患感,北岛才在八十年代戴着反叛诗人的桂冠成名。一九八九年一月,北岛等组织了三十三人联合签名,要求邓小平释放魏京生,希望当局改善人权、推动中国民主化进程。这次签名被认为是一九八九年学生运动的开端。

「六四」后,北岛流亡国外,并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他为「六四」写的《悼亡》诗句仍然感人肺腑:「不是生者是死者/在末日般殷红的天空下/结伴而行/……不是肉体是灵魂/每年一起再过一次生日/你们有同样的年龄/……。」

然而,二十一年过去,没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北岛,也没有兴趣再为「六四」的死难者过生日了。他悔其少作,否定自己早期诗歌的艺术价值,也把其中的自由反叛精神一并否定掉了。美的诗歌必然是自由的象徵,其中必然蕴含不与强权妥协的自由精神。从抗议强权、流亡他乡到回归体制,昔日的异议诗人在与权势者和解的同时,也背叛了诗歌的自由精神,其诗人的尊严就成了铺路的祭品。

和北岛同时流亡的中国作家刘宾雁,还有晚几年流亡的王若望先生,相继客死异乡。他们有中国传统士人的铮铮骨气,因此至死没有获得中共当局无条件的回国许可。郭罗基先生曾撰文谈到他申请回国奔丧的经过,由於不拿原则做交易,拒绝写悔过书,至今,年迈的郭罗基先生仍然被拒於国门之外。 比较起来,当局给予北岛的优待是非同寻常的了。获得同样优待的还有流亡美国的原社科院文学所所长刘再复。回国是公民的天赋人权,回国探亲更是人之常情,因此,很多网民出於人道主义同情心,对北岛等人回国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当局「人性化的举措」。但网民们不知道的是,北岛从二○○一年起就已经多次回国,包括为父奔丧、再婚。

今年这次的情况非常特殊,作为一个具有指标性的代表人物,北岛这次不是低调地回国探亲,而是公开而高调地出现在中共官方的诗歌节上,荣任为「和谐盛世」助兴的嘉宾。他的照片被登上《人民日报》,新华社还做了专访。负责对外塑造中国形象的《环球时报》发表了评论员的文章,说:「北岛这次在青海的出现,让人感觉到複杂环境下的一点善意,这种善意既有知识分子内心的,也有国家政治层面的。」

昔日学运鼓动者向强权输诚

许多国内的诗人以及知识分子,不得不在中国那个环境里生存,因此不得不适应那里的一切,是可以理解的。而北岛等人却不同,他们长期受到西方民主国家的庇护和善待,以「异议人士」的名义在海外获得不少支持和资助,但他们却背叛自己过去所追求的一切,以输诚的方式,获得被专制政权宽恕、恩赐的机会。

北岛的输诚方式是公开宣佈退出海外的「中国人权组织」,不再担任其理事,不再在政治问题上批评中国政府。对北岛释出这种「善意」,中共当局深为讚许,并且以同样的「善意」回报。这以后,北岛和刘再复一样,被中共官方的文艺界、学术界正式认可,当局为他们的书籍出版、演讲和获奖大开方便之门。

刘再复回国向当局献纳诚心的方式,是啧啧不已地夸讚太平盛世:「这是鸦片战争一百多年来最好的时期,甚至可以说,千年来中国从来没有这样强盛过。」对於盛世里丑陋可怕的另一面,他闭口不谈。当年刘先生热情投入的八九民运,其重要的诉求之一就是「反腐败」,要求社会公正;但刘先生现在却为腐败遍地的「盛世」献上讚歌。如果说北岛背叛的是诗歌的自由精神,那么,刘再复背叛的则是八九民运的初衷与理想。

在二○○四年获邀回国讲学时,刘再复对台湾中央社记者强调说:「六四问题迟早要解决,但我同意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说,目前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至此,没有比「六四」受害者更惨痛的牺牲品了。当年八九学生运动在北岛、刘再复等知识分子的鼓动下掀起波涛,酿成血腥惨案至今二十多年,不少受害者亲属都过世了,他们至死没有看到昭雪的一天。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四日,刘再复在十二名学者作家发出的《紧急呼籲》中声明:「如果政府不满足上述要求,他们将和学生一道绝食,坚定不移地奋斗下去。」而现在,刘再复竟然认为解决「六四」问题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

在《漂流手记》中,刘再复曾专文谈论中国人染上的一种「良知麻痹症」。不知刘先生本人是否也染上了这种麻痹症,他已经不再为中国大量存在的人权侵犯事件感到不安、焦虑和羞耻了。

这几个流亡西方的着名文人回国造势,给中共当局塑造了一副有凤来仪、万众归心的胜景。当局略施小惠,就在国际上赢得了很大的面子,减少了国内外批评的力度。在目前大批追求民主人权的人士入狱、遭受酷刑之时,北岛和刘再复的言行,无异於默认中共的「政治迫害文化」,背叛了所有仍在为民主人权抗争的中国人。 我们只能为中国知识分子忘却前事、取悦当局的能力而哭泣。中国有这么多悲剧,却很少有承担悲剧的人。当初北岛诗歌中的英雄气概和独立人格,已经让位於实用主义者的功利算计。当年身处政府的「反面」更容易获得名声,而现在,难以忍受异国寂寞、缺乏承担的流亡者,不再反对、质疑和批判,只要乖乖顺从政府,就能在盛世的大锅里分到一杯羹。

王荔蕻看见「房间里的大象」

和北岛、刘再复等人一样,王荔蕻也是八九民运的支持者。一九八九年春,在北京政府机关工作的荔蕻穿着印有「自由万岁」四个红字的衣服,走进游行队伍。在血腥镇压发生之后不久,她离开了政府机关。

和北岛、刘再复等人不同的是,二十年过去,王荔蕻仍然清楚地看见了「房间里的大象」,北岛等人却对此闭上了眼睛。「房间里的大象」的比喻来自一个英语谚语,其中的「大象」是指某种巨大而无可回避的真相(包括惨案),人们往往以合谋性的沉默与之相安无事。

荔蕻不是社会名流,但是她承担了很多社会名流不肯承担的责任。在《「如此自由,如此富有,如此美丽!」──想念王荔蕻》一文里,广州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艾晓明以她动人的笔调,叙述了王荔蕻一路走来的人生经历。

荔蕻是共产党的将门之女,曾是一个爱好音乐的少女,下放到延安的北京知青,中文系大学生,政府机关干部,在年过半百的时候,她终於找到自己愿意为之献身的理想──推动维权,争取言论自由。最后,荔蕻因参与福建「三网友案」围观活动而被控「寻衅滋事」,招致判狱。

艾晓明还告诉我们,荔蕻曾经有过物质上的满足,但她不快乐。一直到几年前开始在北京救助流浪访民的志愿行动,她才重新找到了青年时代的理想、友谊和内在的丰盛。

而北岛和刘再复等人,已经不觉得他人的苦难还值得关注。他们的变化,来自他们迷茫而冷漠的内心,在万花筒一样变幻的现实里,就舍弃自己的责任,选择附庸强权的时髦。

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前苏联流亡诗人布罗茨基,在回答自己为什么不回国时说,他不想以一个观光客的身份访问自己的祖国,不想接受来自官方机构的接待。在俄罗斯的文学传统中,有一种超脱俗世的对终极价值的追求。而中国文化的实用性格是非常惊人的,统治者可以利用被统治者的私欲,不费力气地去实施控制。因此,像王荔蕻一类具有高尚精神性的人,只能被孤立於普遍犬儒的社会主流之外。

具有内在光辉才是真正的诗人

在法庭宣判之后,王荔蕻的儿子齐健翔对记者说,他母亲的作风一向敢於承担,而且又拒绝在悔过书上签名,将所有罪名一个人给全扛下了。王荔蕻是幸运的,他的儿子理解母亲为什么坐牢,能认识到母亲的巨大的道德感召力。这应了梭罗在《论公民的不服从权利》一文中的话:「在一个监禁正义之士的政府统治下,正义之士的真正栖身之地也就是监狱。」

艾晓明说王荔蕻有一颗抗拒平庸的「诗意的灵魂」,这体现在荔蕻的囚室诗中。去年十月,荔蕻被拘留了八天,她写道:「我如此年轻/鬓发葱茏/踏进铁笼的『新房』/……秋色苍黄/白墙黑窗/我是光明待嫁的新娘。」

「良心犯/从此,我和你们相同了……良心犯/从此,我和你们相通了/……从此,我和你们一样/用尖刻的冷眼/剖解饮鸩的国/它以寒冰锁我的身/我用滚烫的心拥抱我的骨肉山河/从此,站在鸡蛋一边……」

读一读王荔蕻的囚牢诗歌,我们的眼睛会因为她的诗句而明亮起来,这种明亮来自她的信念、正义感和责任感,来自她对被剥夺被欺侮的弱势者的爱,以及为之分担痛苦的热忱。王荔蕻站在鸡蛋一边的事迹很多,例如:救助北京访民、支持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家庭、为艾滋病维权者田喜送钱、为山东李淑莲的事奔走、参与「福建三网民」的围观活动等。

好的诗歌,能使人们从麻木中惊醒,获得一种宽广的生命感,前苏联作家索尔仁尼琴曾说:「文学,如果不能成为当代社会的呼吸,不敢传达那个社会的痛苦与恐惧,不能对威胁着道德和社会的危险及时发出警告──这样的文学是不配成为文学的。」以这个标准看,北岛后期的诗歌已经不配称为真正的诗歌,而王荔蕻却由於其诗歌的内在光辉,成为一位真正优秀的诗人。

来源:http://www.molihua.org/2011/10/blog-post_3251.html

Sunday, October 2, 2011

(凯迪社区)驭民宝典1 《一评:王荔蕻判决书。》


于 2011-9-11 10:42:53 发布在 凯迪社区; 律师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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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王荔蕻判了,判刑九个月。

读此判决书,如同听了一回“关公大战秦琼”的著名相声。

别说没“关秦大战”这回事,确实有“关秦大战”这回事,不然前人不写此相声。

试想:王荔蕻,福建犯事,北京判刑。

好似,关公汉朝人,秦琼唐朝人,关公犯罪,唐朝判刑,秦琼犯罪,汉朝判刑。

因为王荔蕻是北京人,福建犯事,北京判刑。

假若王荔蕻是新缰人,福建犯事,新缰判刑。

假若王荔蕻是西藏人,福建犯事,西藏判刑。

假若王荔蕻是美国人,福建犯事,美国判刑。

假若此刻是2008年,那北京人杨佳案,不是应当由北京审和判,上海审和判,不是抢了北京的活人。

假若某案犯案百人分属百地,则全国一百个法院审和判,而不是由案发地一个法院审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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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干了福建检察院的活儿。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干了福建某区法院的活儿。

这不是抢饭吃吗?抢福建检察院的饭吃,枪福建法院的饭吃。

把福建检察院和法院关了,福建的案子统统由北京朝阳区的检察院,法院来办,由此两院包打红西瓜。

怕不是王荔蕻违法了,是北京市朝阳区两院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