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15, 2011

人人头上一把剑

还没进北京,就接到田奇庄老师电话,说有网友送来钱和卫生用品,委托我再给许志永博士送去。回到北京未及回家,先到大钟寺华杰大厦公盟办公室取钱和东西。不想进了办公室,等了20分钟还没轮上我说话——是电话太多了。有媒体:去时田老师正在接受《环球时报》的电话采访;有来电表示支持的;还有要到公盟捐款给许志永个人的;有一位网友说,他前天寄出的款,到昨天给退回来了,问公盟是怎么回事?

黎律师说,让遇到此种情况的网友都记下来是哪天寄出的款,什么时候退回的,是在那个银行,以什么理由退回的等情况。要留好证据,并及时把情况告诉公盟。

公盟的账户现在已经是只许进不许出了,还要限制进?但愿只是技术问题吧。

自从公盟出事,到现在已经有十几万捐赠到帐了。虽然离142万还差很远,但是田老师说,他有信心,会凑上这本不应该交的142万元的。

有网友网友质疑,是否应该交这142万元?如果惯出毛病来,动不动就用罚款扼杀NGO组织,那全国的NGO组织不都面临公盟和许志永的命运吗?

俺们“有关部门”最新最灵的法门:对律师用不发律师证对付;对律师事务所用不给年检控制;对记者有记者证要挟;对NGO用“税”来扼杀!凡此等等,屡试不爽。

对待NGO组织,对待社会的润滑剂、减压阀,不但不予以扶持,反而还强征营业税、所得税,更以五倍的罚款令国人瞠目,笑掉地球人大牙。

可是,在我们神奇的土地上什么事情发生不了呢?“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士”是那么的理直气壮呢。

希望我们的法律从业人士,自许志永和公盟被打压事件始,从理论上、情理上、常识上、道德上、法理上,阐述对NGO组织课以营业税、所得税的无理、无情、无耻。从而像当年废除“收容遣送办法”一样,彻底解除高悬在所有NGO组织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实际上,我们每个人的头上都高悬着达摩克利斯之剑——律师证、记者证、工作、房子、税、和随时在按照解释者的喜好而变变幻莫测的“法”。

我们都在剑下战战兢兢地苟且偷生。所以,帮助许志永、帮助公盟,就是帮助我们自己!

同时,在全民声讨恶法时,我们仍然要给公盟捐款,像我博文后网友的留言所说:

他们用最卑鄙的手段对待维护社会正义的公益机构、对待心怀大爱的许老师;我们草民们则用我们的血汗钱去交罚款、缴税,用我们的血汗钱投票,彰显人心向背。这样的事件本身就是历史上最荒诞的一页。历史是人民书写的。我们可以大书特书,在天朝60周年发生的荒诞剧——《剿杀良知》。

这也是我的观点。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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