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2, 2011

推文选:2011-08-01



刘晓原律师:

1,今天跑了一整天,上午我与韩律师到了朝阳区温榆河法庭拿王大姐案件起诉书。没想到,涉嫌罪名又变回“寻衅滋事罪”。下午,我们去了朝阳区看守所会见王大姐。见到看守所大院,就让我想起4月3日凌晨一时许,自己被带到法制处情景。朝阳区公安分局法制处、预审大队与看守所同在一个院内。

2,今天下午,在朝阳区看守所办理会见王大姐的手续时,女警官看了看执业证上照片,又看了看我,突然说道,你比以前瘦多了呀?我半开玩笑地解释一般后,女警官感到很是惊讶!

3,王大姐说,感谢社会各界对她案件的关注!她精神状态还可以,身体健康老样子,旧病未除,睡眠状态不佳。



艾晓明教授:【王荔蕻被羁押进入第134天】王荔蕻罪名又被改为“寻衅滋事”,寻衅,那意思是没事找事对吧?全世界都知道,福建三网民案就是王荔蕻到福州围观的理由,也是众人到场的原因。三网民案难道不存在吗?那天难道没有审判开庭吗?公民表达公民监督,都叫做“寻衅滋事”,你这不是诬告陷害吗!#王荔蕻



维权网: 特别关注:王荔蕻案涉嫌罪名再变回“寻衅滋事” http://t.co/NdsqN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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