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21, 2011

范燕琼女儿:我的妈妈是英雄

曾经看过范燕琼女儿林静怡写的文章,觉得这是一个善良而又坚强的女孩,也是一个像她妈妈一样有才华的女孩。

这次到福建,去看看这位可爱的女孩,是我们的心愿。带着许多朋友的牵挂,我们来到了位于福州西北方向的闽侯大学城。通过电话联系到林静怡,在学生街,我们找了一个网吧的角落,坐下来。

林静怡,像想象中的一样可爱,悲伤中透着坚强。

她说,很小就看到妈妈在写东西,后来有一些穷苦的人来请妈妈帮助写东西。妈妈从来不收他们的钱,却整天忙得团团转。这次开庭时,律师就举出一份曾经被妈妈帮助过的人们的信:一篇印满红手印的纸,给法官看。法官说,与本案无关。是啊,“与本案无关”。真的无关吗?一个长年帮助别人,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好人,为什么突然要去“诬告陷害”他人呢?如何构成“诬告陷害”的故意呢?

女儿说起开庭时见到妈妈的情况,说看到妈妈几乎认不出来了,脸上已经不能用憔悴来形容!5月份,在进去之前妈妈的体重是120斤,现在好像只剩下了80斤了。短短几个月,面容的沧桑超过多少年的积累,头发也掉了很多,依稀可见肉色头皮。一个曾经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很注意仪表的母亲,突然苍老了许多,甚至已经脱相了!脱相到连亲生女儿都认不出了。看着靠吸氧维持体力坚持庭审的妈妈,女儿心如刀绞。而即使这样,律师几次申请取保候审,却都以“可能造成社会危害”为由被拒绝。

在庭上,公诉人云山雾罩地一直在说聂志雄是合法经营云云;范燕琼打断说,就按你们说的,就当聂志雄是雷锋好了,但与本案有关吗?我并不认识他,我、我们为什么要诬告陷害他?我们只不过转述林秀英的告诉,我们只不过想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我们只不过看不过一位老人一年多的呼号无人过问。这也“涉及国家秘密”吗?这也涉嫌“诬告陷害”吗?

由于在学生街没有找到一个安静的角落,对话常常被窗外的嘈杂打断、淹没。

但是我们听到了,女儿说,我的妈妈是猛士、是英雄。

我问,将来你会像你妈妈做这样的事吗?女儿说,恐怕不会。我为了我妈妈太提心吊胆了,我不希望我的家人为我担心。

我嘴上没说,心里却真的很赞同。我们这些老家伙这样声嘶力竭地呐喊、奔跑,不就是为了让我们的后代(也包括那些自以为属于大墙上坚硬砖头的、站在我们对面的人的后代)不要像我们一样冒着危险、冒着随时被墙里、被……的恐惧生存吗?所以,我在心里对范燕琼的女儿——对三位网民的女儿、对所有人的女儿、儿子说,希望在你们长大的时候,有不一样的生活!希望你们生活在一个不会因言获罪的环境里!

范燕琼,要坚持住啊。你有一个好女儿,女儿等你回家呢!范燕琼,你说,如果你被判有罪,希望你是最后一个因言获罪的人!

范燕琼,你为我们浴火,以你的病弱之身;你为中华民族的明天坐牢,拼将你脆弱如花、艳丽如花的生命,做一次蹈火之旅。

范燕琼,我们与你同在,我们一起等你回来!

临分手的时候,我们告诉范燕琼的宝贝女儿林静怡,有一些朋友想为好人范燕琼的女儿尽一份心,有一些普普通通的公民,要给她提供一些帮助,请不要拒绝!我们要了林静怡的账号(附后)。我们相信,黑暗会过去的,我们的女儿会挺住的。母亲一定会回来的!

(从左至右:王荔)
开户行:福建南平工商银行延平支行

账号:1406041601002713839

户名:林静怡



【附】范燕琼女儿林静怡文章:

《妈妈,您在看守所还好吗?》

作者:林静怡

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日,周六。晴。我永远想不到,那天之后我便再也没能见到妈妈。
二十九日,我接到妈妈的电话,说出差顺道在福州呆上两天,让我们母女俩聚聚。在家我是个特别依恋妈妈的孩子,虽然在福州念大学,但一有时间就会回家。妈妈的身体不是很好,所以平常很少陪我逛街,因为她走一段路腿就受不了。因为学习需要,妈妈给我买了一个mp4,虽然不是什么大牌子,但我已经心满意足。妈妈平时生活上总是很节俭,但是对他人却慷慨相助。若在街上遇到残疾的乞讨者,妈妈总是会过去给他们五块十块的。家里客厅墙上的一张水牛钢笔画,也是妈妈在街上从一个残疾人那买来的,二十块。我觉得贵了,妈妈却说,小伙子身残志不残,比那些四肢健全却游手好闲甚至去偷窃犯罪的人强多了,我们应该要给他肯定和帮助,虽然我们家经济条件也不太好,能做一点是一点。
妈妈对我的教导还言犹在耳,自己却身陷囹圄至今已四个多月。
其实在此之前,妈妈就曾多次和我说过,要是哪天她“进去了”,要我好好照顾自己。每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就特别反感,也常常因为妈妈出差,暂时联系不上而焦急万分。甚至自己胡思乱想最后嚎啕大哭。
我没有想到的是,一语成谶,来的如此之快。
六月二十五日晚上,和妈妈通过最后一通电话,在得知妈妈一切安好后,安稳的睡去了。哪想噩梦这么快就降临到我的身上。
之后我的生活彻底陷入一片混乱,至今已经五个多月没能见到妈妈。妈妈寄出来的信,一封也没能收到。从小到大,没有和妈妈分别过这么长的时间,每天对于我来说,都是度日如年。暑假回到家,熟悉有余,却已温馨不再。
让我欣慰的是,妈妈出事后,几乎每天都有曾经受妈妈帮助的人打电话来询问情况,表示慰问,给我帮助以及坚持下去的勇气和力量。湖北的烈士母亲方阿姨,武夷山的毛叔叔,连江的黄叔叔,还有一些我不认识的人。我曾埋怨过妈妈为了追求社会的正义而弃自己家人不顾,而且妈妈的身体并不好,更何况在这个社会追求正义公平需要多大的勇气,担当多大的风险。可是每当有求助的电话打来或是蒙受冤屈的人登门求助,妈妈总是义不容辞的去帮助他们,而今自己却遭薏苡之谤,身陷囹圄。律师告诉我,每次会见妈妈都坐着轮椅或是要人背出来。
国庆的时候舍友都回家了,我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宿舍,想着妈妈在里面过的好不好,衣服够不够。挂念着妈妈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双腿再度瘫痪,却连帮她好好按摩一下都做不到。想到这里,又是止不住的泪流。我多想能在妈妈身边帮她好好按摩按摩双腿,减轻她的痛苦,心有余却力不足。
妈妈,何时才能和你见上一面?如果可以的话,我愿付出我的所有,来换取你的健康和自由。



《11月11号庭审纪实》

林静怡

法庭外,一百多个老百姓自发来到马尾法院门口要求旁听。其中很多人是妈妈曾经帮助过的上访户,从武夷山连江等各地赶来。

贯穿案件始终的关键人物及最重要的证人林秀英跪坐在马尾法院正门前,要求出庭作证,。但,正如律师们所料,他们,所有的证人,所有关心本案的老百姓,都被拒之门外。包括从北京广州各地赶来的记者,也被强行带去“喝茶”。

法庭内,那个躺在轮椅上被推上被告席的女人,那个头发快掉光,稀疏得依稀可见后脑壳的女人,那个靠氧气维持呼吸坚持了十多个小时开庭的女人,那个气息奄奄但仍然义正言辞,哭喊要求证人出庭的女人。那个被当作犯罪嫌疑人,身陷囹圄已经长达五个月的女人。


我的妈妈,范燕琼。

在这个原本应该庄严但现在却荒唐滑稽至极的法庭上,有3个法官,2个公诉人,3个被告人,6个律师,0个原告(后来律师告诉我本案是刑事案,不是民事侵权案,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被告人)。0个证人。以及满席的旁听人员。他们是谁?

让我来告诉你,除了三个被告的6个亲属外,其他人都是便衣警察。我怎么知道?因为我整个暑假不知到过马尾公安局多少次,也不知被他们忽悠了多少次,早已是“熟人”。然后,我远远的看见从里面被推出来的我的妈妈。如果不是那件我曾经亲自送去二看的红色棉袄外套,我几乎认不出来那竟是我的妈妈。

近半年的时间没有见面,限制通信,完全的隔绝。我只能从律师的几次会见中零星的听取妈妈的点滴消息。在庭上我多次情绪激动要冲到妈妈身边去,可是,我的面前除了一道冰冷冷的铁栅栏,还有孔武有力的人肉墙,他们死死的控制住我,使我动荡不得,我的手被拽的很疼,但是,心中的无奈与痛楚更疼。其间,妈妈需要吸氧气来维持呼吸的顺畅,量过几次血压160,吃了速效救心丸,并且呕吐了一次。而我,只能眼睁睁的在一旁流着泪看着。这个几乎奄奄一息的我的妈妈。

接下来,开始了一场长达十几个小时的审判。整场庭审偏离主题。没有围绕“一纸代书’和”“一片视频”中,到底是谁“捏造”了本案受害人犯罪事实?有没有主观故意?前半场公诉人花大把时间为“一纸代书”中提到的聂志雄澄清,后来又说我妈妈的文章和林秀英的描述有出入。因此存在主观故意诬告陷害。于是,妈妈强烈要求与林秀英当庭对质。当妈妈哭喊着要求林秀英出庭时,林就在距她只有100米不到的地方,被(穿)制服警察堵在门外。妈妈情绪一度激动,说自己根本不认识聂他们,根本没有理由去陷害他们。且妈妈的文章也经过编辑的修改,发到网上的并不是原文。至于原文,公安局已收缴,庭审中并未出示。

律师们拿出林秀英一年多里向各个部门寄送的上访材料指出里面的内容,即林秀英在认识三个被告之前自己整理的材料,和妈妈的文章并不存在出入。妈妈说自己并不知道游叔叔拍了视频传到网上。整个事件中妈妈没有和游叔叔联系过。妈妈说,只是出于同情帮助林秀英写了“一纸代书”,并且妈妈也曾是一个有着十五年上访经历的老上访户,深知上访户的痛楚,并没有想诬告陷害谁。

公诉人说吴华英阿姨在拍摄视频中有教唆林秀英如何做出痛苦表情,吴阿姨多次要求让林秀英出庭。审判长说了五六次“等一下”之后,终于说,林秀英没有出庭作证的必要。

我妈妈等3人在法庭上说,根本不认识“一纸代书”中提到的聂等人。且聂等人也没有受到刑事责任追究(聂曾经因吸食毒品被刑拘,严晓玲死后,公安机关又查到他吸食了毒品,将他送去了劳教。但他没有因为妈妈等3人的“诬告陷害”行为而受到法律追究)。何来主观故意?何来诬告陷害?妈妈说,这是在审判她的良心。她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的良心。

期间,一个女公诉人对七十岁的林洪楠律师说,你简直是胡说八道,引起律师们的不满。律师要求记录在案。

律师们提出,就算严晓玲是死于宫外孕,那么造谣的也是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而不是三个被告。而林秀英作为本案关键人物,在一年多里四处上访,向各个机关寄送材料,作为严晓玲贴案的“始作俑者”,既不用上被告席,也不能出庭作证。

而我的妈妈为林秀英一纸代书,居然成了罪人!回顾整个案件到俄过程,妈妈被抓捕27天后才寄给拘留通知书,写着诽谤罪。一个月后,寄来逮捕证,罪名改为诬告陷害。期间,又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禁止律师会见。

再来说说这三个被告。我的妈妈,范燕琼。社会纪实文学作家,长期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曾帮许多访民写过诉状,或是出庭担任辩护,是严晓玲一帖的主笔。吴阿姨,一个有着八年上访未果冤案的老上访户。游叔叔,因为同情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而拍了一个视频。三个被告帮助林秀英却分文未收。

妈妈在最后陈述中哭着说到,如果法庭判我无罪,我仍然相信司法公正,如果法庭判我有罪,我希望我是中国最后一个“因言获罪”的公民。这时,我看到一个穿制服的警察在和我一同抽泣。

妈妈你说对我感到愧疚,确实。我虽然埋怨过你,但是这和我对你的爱比,实在渺小的微不足道。我埋怨的不是你,我埋怨的是我这么多的努力,或许只换来一场徒劳。不管结果怎样,妈妈你永远是我心中的英雄。或许你是中国的唐吉珂德,执着的追求着在这个社会似乎存在着但却离我们那么遥不可及的正义。

最后,我要感谢出庭的六位来自北京和福州的律师,以及省外媒体。特别是林律师,因我们的案子受到处分还义不容辞的坚决出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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