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10, 2011

艾晓明拟推荐王荔蕻获澳洲齐氏基金会公民拍摄奖原稿


推荐理由:

1 王荔蕻是2010年最重要的一场公民运动——声援福建三网民现场围观的发起人之一,而她之所以关注三网民,是因为三网民用上网发帖、上传视频的方式帮助一位山区母亲,那位母亲不满公安的尸检鉴定结论,她怀疑女儿遭受了性暴力而上访一年多。当公民通过独立调查和拍摄记录的方式受到严峻打压的时候,王荔蕻站在声援者的最前列大声疾呼言论无罪,自由万岁;这一行动不仅是捍卫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文化权利,而且也是维护公民进行独立调查以及运用新技术的权利。

2 在2010年3·19、4·16三网民案开庭现场,王荔蕻有效地组织了公民拍摄,人们用手机、照相机和摄像机与警方对拍,表现了不畏强暴、理性抗争的精神。这些照片和录像,通过现场直播,以声音、图片和视频文件及时地传递到互联网世界,让全世界在当天就看到了发生在福建福州马尾的公民行动,并引起了进一步的关注。从现场回来之后,王荔蕻和网友们发起以及参与了多次讨论,使这些录像进入到像“传知行”这样的NGO组织,还有中国政法大学的课堂上。三网民获释后,王荔蕻将所有公民录像集中到一起,邀请何杨进一步做了采访和剪辑,完成了《赫索格的日子》这部纪录片,目前,这部作品参加了香港阳光卫视的话语纪录片大赛。王荔蕻的朋友们认为,她是这部作品的灵魂导演。

3 王荔蕻不仅积极地采用新媒体手段去推动纪录片和公民运动的结合,她自己也是一位勇敢的拍摄者。3·19庭审过程中,她手持小型录像机,一路奔跑拍摄警察抓现场围观者的过程。这段录像进入了《赫索格的日子》,它的镜头语言饱满,充满张力,激动人心。

4 王荔蕻也为自己的努力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她帮助了福建三网民获得自由,而她自己却因此失去自由。目前王荔蕻已被关押了165天,不久案件第一次开庭,其起诉罪名由最初的“寻衅滋事”改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再又改回“寻衅滋事”。尽管罪名更换,公诉方所指控的事实依然是针对王荔蕻在4·16声援现场的抗议行动。

综上所述:王荔蕻是网络时代公民记录的杰出代表,她象征了公民与新媒体技术的创造性连接,象征了团结、勇气和创造力。因此特别推荐她获奖,以表彰公民记录者为推动纪录片与社会运动的结合所做出的卓越贡献。

*目前各大网站所发出的以我、崔卫平和胡杰三人署名的推荐词,有荔蕻是何杨的得力助手这个说法,这不是合适的表达,也不是我的原意。不知哪个中间环节出错了,特此发出我的推荐信原文,以便说明。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