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伏天,难得的阴天,又不太闷,一切尚可忍受。
在路边等候公共汽车,接李春华的儿子打来电话:“我妈妈出来了”——哽咽了一下,“可是他们把我妈妈打得遍体鳞伤,牙也打掉了……”
天,是如此阴险灰霾;车来车走,没有我等的那辆。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站在马路边上老泪纵横,会被认为是神经病的。擦掉泪,打辆车,走吧,不就是付出更高一点的代价吗?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能延续多久,让节俭……见鬼去吧。
公元2009年6月28日凌晨零时许,几个彪形大汉闯入15个女人住的房间,将两个赤身裸体的女人、母亲,强行拖出,毫无遮掩,在天地之间,张扬出二三十米,像扔拔光了毛的猪一样的,扔到准备好的车上——是为“正常接访”!
有时候,细节是最说明问题的。承办李淑莲案子的胡警官透露了一个细节,当我坚持说龙口驻京办的行为是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时候——他说,当那些“正常接访的 工作人员”来到李淑莲和李春华的床前,喝令她们起来走的时候,曾经命令过“穿上衣服!”可是她们没有穿,“那就怪不得别人了”——“正常接访的工作人员” 严正地说:“这可是你们自己不穿的啊”。于是毫无迟疑地将赤身裸体的女性抬起来就走。
我有点相信胡警官的话。我想象着,在睡梦中惊醒的赤身裸体的女人,面对几个面目狰狞的粗鄙大汉,慌乱中可能会本能地抓件衣服蔽体,可能会本能地蜷缩起来,掩蔽羞处,但可能不会当着这一群并非自己丈夫的虎视眈眈的无耻男人从容着衣,轻理云鬓的。
或许,她们私下还有一点侥幸:我不穿衣服,你总不能把我赤身裸体地拖出去吧?——这是中华民族也是全世界绝大多数民族面对女性共同的道德底线。
但是这些“蠢女人”没有想到——他们没有底线!这些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这些“有身份的”公务员,为了“维稳”、为了“正常接访”,为了保住他们的乌纱,他们没有底线!他们什么事情都敢做,也做得出来!
不知道有一天,当这些女访民、“蠢女人”中有他们的亲人的时候,他们的内心会不会有一丝挣扎?或许为了至高无上的“正常接访”,也会像对待李淑莲和李春华这样毫不犹豫地抬起来就走?
是的,他们说,这是“正常接访”,是镇政府的工作行为。
但我想弱弱地问一声,既然是工作行为,为什么李春华被赤身裸体扔到车上的时候,在她索要衣服遮羞的时候,不但不给她衣服,还要詈声“操”人家的妈,还要 “操”人家的女儿呢?李春华,一个农妇而已,你是“正常接访”的“有身份的”工作人员,为什么在她还了一句嘴,就大施淫威,饱以老拳,甚至把她的门牙打掉 呢?这个“有身份”的“正常接访”的工作人员刘本东(音),你是那么的嫉民如仇吗?
或许都是农妇李春华的不是:
第一她不该回嘴,公家人骂你是看得起你。有湿为证:“纵做鬼,也幸福”!看,做鬼了都幸福,况骂你两句乎?
第二她不该把自己坚硬的牙齿往“有身份”的公务员的肉拳头上碰,幸亏人家工作人员的拳头够硬,要不,给人家公家人的铁拳碰出个好歹来,还不得把你满门抄斩?打落的牙齿就咽回肚子里吧,谁让你是屁民呢?比屁民更低一级的是访民——你是访民你算啥?
也可能,李春华的牙齿是“正常脱落”?那颗没出息的牙齿,在跟公务员的铁拳亲密接触了一下后,幸福地晕过去了,于是就“正常脱落”了。还有几颗摇摇欲坠,也纯属陶醉在“幸福”感中的“正常”现象。
至于李春华身上的伤痕,自然是在上着两道锁的“豪华包间”里自己跟自己玩躲猫猫玩出来的了。
我们神奇的国度,就是不缺神奇的故事。我们“有身份”的公务员们,总是那么有创意,创作出那么多“敢动中国”的冻人事迹。
当李春华的儿子问敬爱的山东省龙口市芦头镇的孙书记“为什么非法监禁我妈妈”的时候,孙书记信誓旦旦地说,不存在!我们和你妈妈同吃同住,畅谈解决问题的方案呢。
好一个“同吃同住”!李春华身上的伤痕一定是你们亲眼看出来的了?
“为什么我上回问你,我妈妈在哪的时候,你说不知道呢?”
“那时候跟你妈妈还没谈好呢,现在差不多了。可以放人了。”
什么叫“差不多了”呢?是罪证——伤痕好得差不多了?还是精神萎靡得差不多了?还是北京警方的“20个工作日”快到了呢?
看来你们找的精神病院的大夫还有人性在,没有开出李春华“患严重偏执型精神障碍,需要关进强制治疗的山东省安康精神病院”的诊断。
愿这位有良知的精神病医生多福多寿!
有一位善良而虔诚的基督徒雨桥兄弟,多次启发我,希望我用更多的爱化解胸中的悲愤。
我很敬重这位品格高尚、信仰坚定的兄弟,每当“恶行像下雨般出现”的时候,我多想把我沉重的头和悲凉的心投入圣贤的怀抱,或大哭,或忏悔!我需要爱的支撑,就像需要空气和水。
可是,今天,当我面对李春华、李淑莲的悲惨遭遇,和那之后的种种诡异的时候,我的爱像李春华的牙齿一样——“正常脱落”了。
想起了鲁迅的话:一个都不宽恕。
当恶行像下雨般出现的时候,我拿什么宽恕?!
(详情见老虎庙视频:http://24hour.blogbus.com/logs/43182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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