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17, 2011

聊聊王荔蕻(张宇)

留美学生张宇与王荔蕻合影

聊聊王荔蕻(张宇)01 by GeorgeXGe

诚征《自由王荔蕻》编辑


您认为王荔蕻大姐无罪吗?希望她早日回家吗?愿意看到公民精神在中国广泛传扬吗?请参加志愿编辑 “释放王荔蕻, 让她自由” 博客——本博客 (http://freewanglihong.blogspot.com)。

参加编辑需有 gmail 帐号,和推特 (twitter) 帐号,并具有翻墙工夫。

有意者请送电邮至: freewanglihong@gmail.com 或 woaiwangdajie@gmail.com (请注明推特号)

谢谢!

庆生会上那把空着的椅子

Friday, September 16, 2011

大赦国际:关押中国活动家王荔蕻 非人道


大赦国际 2011年9月9日发布新闻公告,题为:关押中国活动家王荔蕻 非人道

(节选)大赦国际亚太区主任山姆.扎里菲说:“这个不公正的判决书是中国政府镇压狂热的最新例证,而受害者无非只是敢于摆脱强力控制、公开支持人权活动家。” 他接着说到:“王荔蕻的被捕、庭审和判刑是一场闹剧。她一直用和平的方式为中国更加公平和公正而努力,并一贯地为她的国家中的人权悲剧大声疾呼。她应该得到赞扬,而不是入狱。”

原文链接(英语)

聊聊王荔蕻(林牧晨)

『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会长林牧晨先生和王荔蕻合影

聊聊王荔蕻(林牧晨) by GeorgeXGe

声援网友无中生噎兄

按:刚刚看到1510网友棠湖剑客的文章,才得知无中生噎先生被福州警方带走。仅仅是因为在网上呼吁关注“严晓玲”案。

无中生噎先生曾经给我发过短信,因为我在5月12日的博文中介绍了我在网易的一位小博友,无中生噎看了那位博友的文章很担心,说如果我要去四川见这位小博友的话,他可以在经济上支持一把。

他还答应给我寄些福建的铁观音。

Thursday, September 15, 2011

想念无中生噎——游精佑

突然感到彻骨的孤独和绝望。

有一些高贵而孤独的灵魂在人性的荒漠中闪烁,倏忽而逝。一些专事扑杀良知的虎狼在遍野的哀鸿中张牙舞爪,觊觎着新的牺牲。

游精佑,又一个高尚的灵魂,被扼住喉咙;又一颗伟大的心,被关进囚笼!

游精佑,没见过面的挚友,亲如手足,爱如兄弟!

Wednesday, September 14, 2011

艾晓明:我终于见到了田喜 ——《田喜回家!》中英文字幕稿(下)

小齐(王荔蕻之子)见到了田喜(左)

写在前面:


我拍摄《田喜回家!》是在今年的2月11日,这部片子里,实际上没有出现田喜本人,因为他被关押在看守所。尽管是公开审理,我和乡村红丝带项目的负责人叶海燕、公民记者荆渔,还有新蔡的感染者朋友们,都没有能够进入法庭。


前几天,9月9日上午,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法庭之外,我终于见到了田喜,他站在围观者/支持者的行列里。这一次,我拍到了田喜本人和王大姐的儿子小齐见面的情景——中午聚餐时。


为了支持王大姐,我将《田喜回家!》的中英文文字稿整理出来,和视频截图一起上传,记录是为沉默者发声,更是为了将记忆保存在公共空间里。我相信,不久后我们就可以拥抱可亲可敬的王荔蕻大姐了;而那些将田喜治罪,将王大姐判刑的人们,他们的名字将永远承载这一司法耻辱。

自由亚洲(粤语)—— 中国与世界:从王荔蕻事件看中国如何改革


2011-09-13

主持:刘锐绍

嘉宾:蔡耀昌(香港支联会副主席)

主题:最近,中国维权事件又再引起关注,人称“维权妈妈”的 王荔蕻被北京法院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判刑九个月,外界对王荔蕻被判刑,反应激烈,许多人表示强烈抗议,要求当局无条件释放她。究竟事件会如何发展下去呢?是否又是一个“赵连海事件”的翻版呢?从这些中国的维权事件可以看到当局的执政思维是怎样的呢?应该要如何去改革才恰当呢?在这次节目中,主持和嘉宾会讨论一下有关的问题。

原文链接

“污蔑司法机关”是个什么罪

被称为现代版指鹿为马的“造谣门”事情,终于因发贴人熊忠俊被拘留10日而接近尾声,官方给出的罪名是:利用互联网捏造、散布“胡斌替身”谣言,误导公众舆论,扰乱公共秩序,污蔑司法机关和媒体作假包庇。之前,我们见识过诽谤政府罪,现在又冒出个污蔑司法机关,笔者不禁要问,“污蔑司法机关”是个什么罪?(8月25日《今日早报》)

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第5款明确规定:“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然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首先强调,“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

Tuesday, September 13, 2011

小乔、田永德:推荐王荔蕻女士为2011年度独立中文笔会“林昭纪念奖”候选人

尊敬的各位评委:你们好!

我们郑重推荐王荔蕻女士为2011年度独立中文笔会“林昭纪念奖”候选人,以表彰其身体力行林昭精神,无惧专制强权,努力捍卫言论自由和推进公民社会的勇气和行动。

王荔蕻女士虽非专业作家,但近年她站在中国争取言论自由和公民维权的一线,且伴随其维权活动撰写大量博文,其作品之切近中国现实、思想之深度、其对言论自由之体悟与践行,均远胜于一些高居庙堂之上而缺乏基本的文学良知和公民担当的所谓“作家”、“名流”。如她因庆祝刘晓波荣获诺奖而被非法拘留期间所作组诗《八天》和《不作保证书》等代表作品,均深刻映照了中国人的现实境遇。王荔蕻女士不但以文章、也以其公民维权的实际行动努力捍卫着言论自由的底线,践行着林昭精神。尤其在声援“福建三网民案”中,她更以百折不挠的毅力与理性和平的行动,鼓舞了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使一些原本是“沉默的大多数”的网友也努力克服恐惧,打破沉默,勇敢地站出来向强权说不,捍卫网络时代的公民言论自由。王荔蕻女士是当代传承了人格独立与思想自由的林昭精神的公民典范,为捍卫言论自由和人权做出了卓越奉献!她也因此不可避免地遭到专制当局的野蛮报复,为此身陷囹圄,被以“寻衅滋事”的荒唐“罪名”押上被告席,但历史终将审判那些践踏法治的非法审判者。

基于此,我们推荐她为2011年度“林昭纪念奖”候选人。我们认为,如她能获奖,会是对林昭精神最好的诠释与彰显。

谢谢各位!

2011.8.20.

江天勇:获奖感言(片段)



江天勇荣获『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中国杰出民主人士”的获奖感言(片段 1分56秒)

Jiang Tianyong by GeorgeXGe

胡佳 —— 辛卯中秋愿


9月9日王荔蕻大姐获刑9个月,蒙冤者当然要上诉求公正。但基于其政治案件的本质,二审有利改判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否则北京市政法委达不到当初“震慑(恐怖)”维稳的目的。认错可从不是共产党本性。权杖在手,为保红色江山永固,那一定得把荒谬进行到底。

9月10日周六,王大姐宣判后的第一天,京城阴冷的秋雨下了一昼夜,体感瑟瑟。又选朝阳北路,妻明白心意。车经过朝阳区看守所,如常把手探出驾驶室车窗,向高墙电网中的王大姐招手致意。身后那两辆车上的“兄弟们”带着两台长焦相机和一台摄像机,不知道他们是否把这举动收入其中。

9月12日零时,中秋已至。从阳台眺望,在薄云的遮掩下,圆月朦胧,挂在正北当空。自零七年入狱,这是四年来第一个将能够团圆的中秋节。而北京这里,王荔蕻注定要过无法团圆的中秋了。深知在狱中过中秋和春节的感受,遂决定白天去父母那里时给王大姐也送一盒“一品玫瑰”的月饼。

白天随身带上了一盒“一品玫瑰”月饼启程。但朝阳区看守所的警官不收。他说除了衣服和钱,食品不能送给在押人。我说你们羁押了一位“人权活动家”,对方一点没反驳,我想谁都心知肚明。他向我解释中秋节看守所内已经发了月饼。每逢佳节……王大姐吃着看守所的小月饼,心中是何滋味。

Monday, September 12, 2011

关于开展“(2011)朝刑初字第1806号”刑事判决书上诉状征文活动的通告

王荔蕻大姐因2010年“416”围观声援“三网友案”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一审已经于2011年9月9日在北京朝阳区温榆河法院宣判,(一审判决书详见“(2011)朝刑初字第1806号”),按一审判决书的意见,大姐将于2011年12月20日走出小监狱。对一审判决,大姐的意见是“不服”、“上诉”。

为进一步做好上诉工作,繁荣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FUCK)制,我们认为,目前的司法(FUCK)工作,是一项不一定需要法律专业知识,不一定要有严谨的因果逻辑的工作,但一定是一项讲政治,讲究想象力的工作。为此,我们决定针对本次王大姐寻衅滋事案一审上诉工作开展征文活动。

1、 活动起至日期为:各位看到此通告之日起至2011年12月20日止。

2、 上诉状征文文体题材不限,字数不限,但要求符合起诉书的基本框架要求。

3、 就像本案的一审判决书不需要法理一样,征文鼓励充分发挥想象,和无中生有的水平,能多角度体现民间特色,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FUCK)治的现状。

4、 本次征文设一等奖一名,奖金一千元;二等奖二名,奖金各五百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三百元,其余的均为鼓励奖。我们将尽量地分批在大姐的网站上发表(地址链接:http://freewanglihong.blogspot.com/

5、 本次征文颁奖活动将于2011年12月25日前后进行,到时候由王荔蕻大姐亲自发布获奖作品,并送出奖金。

6、 想参加本次征文活动的,如需要起诉书、两位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一审判决书“(2011)朝刑初字第1806号”,可来函索取,我们将免费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

7、 本次征文的联系邮箱为:woaiwangdajie@gmail.com

                 (2011)朝刑初字第1806号”上诉状征文工作组
                        公元2011年9月12日

维权网:王荔蕻案宣判现场多组图片

2011年9月10日 星期六

(维权网信息员孙小芸、东建报道)9月9日王荔蕻宣判现场,由于宣判时间提前和公交车停靠站的人为限制,虽然关注此案的网友都是一大早起来,饿着肚子赶往现场,但仍有不少人没能在宣判结果前赶到。

到达现场声援的网友,来自香港的媒体和国外各媒体,意想不到的还有来自很多国家驻华使馆的代表,都站在法庭外表示对王荔蕻的支持和声援,等候着对王荔蕻的宣判。这在中国公民运动史上注定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宣判完后,王荔蕻的姐姐带了一盒月饼想给她,以表达对她的思念和支持,但没有得到当局的同意!王荔蕻――一个纯粹的人,在宣判结束后,当母子的手终于握在一起时,她对儿子就说了一句话“问互联网好”。

8·12庭审关押网友的卫生院外的警车

警戒线外边围观的网友

遍插茱萸少一人

秋,就这样来了。带着预料中的寒气,带着不由分说的霸气;仿佛在一夜之间去除了盛暑虚幻的温度,冷冷地望着不知所措的我和你。

昨天还在鸣叫的蝉,歇了;昨天还是骄绿喧闹的叶子,今天换了温顺的谦恭,小心呵护着慢慢失去光泽的颜色,听天由命地等着叶落归根的一刻。

Sunday, September 11, 2011

维权网:人权活动家王荔蕻的刑事判决书(全文)

(维权网信息员孙小芸、方斌报道)人权活动家王荔蕻于3月21日被朝阳警方从家中带走,先是以“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随后又被以“扰乱交通秩序罪”起诉,8月12日再以“寻衅滋事罪”受审,9月9日,王荔蕻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法庭表示,如要上诉需两天之内提出申请。王荔蕻当庭表示自己无罪,要上诉。从刑事判决书中的所有证人证言中不难看出,对王荔蕻的审判完全是政治构陷,意在压制全民争取人权的行为。以下是刑事判决全文









原文链接

我们不能在沉默中被化为乌有

——闻游精佑案11月11日开庭有感
今天传来消息,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涉嫌诬告陷害罪”一案,将在2009年11月11日开庭审理了。

中国人权:维权人士王荔蕻被判刑9个月


2011-09-09

中国人权个案跟踪


北京著名维权人士王荔蕻今天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刑期从3月21日算起,到12月20日期满。

王荔蕻的儿子齐健翔告诉中国人权:上午8点半开庭,开庭时间不到10分钟,“我妈妈戴上手铐进入法庭,表情非常平静,当审判长宣布我妈妈被被判处9个月时,我妈妈说:‘审判长、陪审员,你们也知道,我是无罪的,我要提出上诉。’临走时她对着我说:‘问互联网好!’"

齐健翔说:“我妈妈是无罪的,一天都不应判,应该当庭释放。”他表示,对他妈妈的判刑是中国再次在国际社会“丢一个大脸” 说明“现在中国社会是不允许你做好事的”。

王荔蕻是北京的一位普通市民,退休后从事维权活动。她本可以过平静安逸的生活,但是她却履行公民责任,从关心中国的女权问题开始,关注弱势群体的命运,走上艰险的维权之路。在维权人士圈内,王荔蕻有“大姐”之称。她正直、善良,为人侠义,乐于助人,赢得了人们的尊重。

齐健翔说:尽管当局在全国各地采取措施,阻止自发前来的声援群众,但在宣判当天,法庭外有三、四十人声前来声援,然而,独立纪录片制作人何杨在家里被上岗,结石宝宝之父赵连海被旅游,福建三网友游精佑的女儿游豫璟在福州机场搭飞机前往北京时遭七八个便衣拦截。另据报道,异议人士查建国、高洪明、何德普等人也被警方控制在家无法出家门。20多家媒体前往现场进行采访。

辩护律师韩一村认为当局对王荔蕻是一个“从轻判决”。根据中国刑法,这个罪名最高可判5年。他表示:“这个判决来之不易,这是两种力量作用的结果,证明体制内有良知的人依然存在,但体制外的呐喊呼吁也起了很大作用。”

王荔蕻于2011年3月21日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4月21日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将她逮捕。8月12日,当局又改以“寻衅滋事罪”,对王荔蕻案开庭审理。当局指控王荔蕻组织网民于2010年4月16日去福建马尾法院围观“福建三网友”案开庭、声援“三网友”的活动造成了法庭秩序和交通秩序的混乱。两位律师和王本人都做了无罪辩护。

原文链接

新浪香港:「維權媽媽」判囚9月 兒決上訴


2011-09-10

王荔蕻被控尋釁滋事 趙連海聲援被阻

【明報專訊】內地「維權媽媽」王荔蕻尋釁滋事案昨在北京的法院一審宣判,她被判囚9個月,由於王荔蕻是於今年3月被拘捕,因此她最快可於年底獲釋。王荔蕻律師說,指控證據本就不足,但仍對刑期之短感到意外,指估計是受趙連海遭重判影響,不想再引發輿論爭議。王荔蕻兒子則表示,母親無罪,仍決定上訴,再考慮申請保外就醫。

今年3月,56歲的王荔蕻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遭逮捕,隨後被北京朝陽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名起訴。王荔蕻近年來一直在內地各地的維權活動中表現活躍,這次控罪與她去年4月在福州市法院外參與抗議3名網民遭到起訴的活動有關。

律師﹕指控根本欠證據

自由亚洲:王荔蕻“寻衅滋事"宣判9个月 不满裁决上诉现场声援多人被阻


2011-09-09

维权人士王荔蕻“寻衅滋事"一案于星期五在北京朝阳区温榆河法院进行判决,数位网友到达现场,法院提早开庭,一审宣判9个月,王荔蕻当庭决定上诉。

北京维权人士王荔蕻寻衅滋事一案星期五进行开庭宣判,当局一早封闭了到温榆河法院的车站,公交过站不停靠。但仍然有众多网友赶赴现场,外媒遭到警方的登记检查。

早上8点20分家属及律师进入法庭,欧盟人权的官员再次到达庭审现场,但遭到警方的阻止。

在庭审现场的维权网信息员,看到有包括警察在内的200余人,多家国外媒体等候在法庭外,在偏僻的温榆河法庭周边,有70余辆警车及社会车辆停靠。

开庭宣判过程只有短短10分钟左右,法院宣布一审判决9个月,王荔蕻当庭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