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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October 18, 2011

二审宣判


刘晓原律师推文(综述):

今天下午(17日)五时五十分,我接到北京市二中法院电话,法官通知说,十月二十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对王荔蕻寻衅滋事罪案进行二审宣判。我分析,由于本案是书面审理,改判机会几乎没有,二审很可能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是这样的结果,这个裁判是很不公正的。

附:王荔蕻寻衅滋事案,我的二审辩护词(见附录)

正如我所预料的,王荔蕻案赶在她五十六周岁生日(10月28日)前进行宣判了(二审的审限也正好在本月二十日期满)。我现还在江西老家,由于不是开庭审理,而是直接开庭宣判。我就不赶回北京了。结果不用多猜测,一定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二审终审的结果,王荔蕻早已有心理准备。

@qijianxiang 齐健翔(推文): 20号,上午8点,方庄,第五法庭见。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左安门外方庄路10号

邮编:100078

电话:010-87622297

附:刘晓原律师 —— 王荔蕻案二审辩护词

Thursday, September 29, 2011

刘晓原:王荔蕻寻衅滋事案二审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荔蕻家属委托,并经得被告人王荔蕻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其涉嫌寻衅滋事案二审辩护人。现根据本案情况和一审判决,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合议时参考。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王荔蕻组织多人在公共场所聚集,以喊口号、打横幅等方式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一认定与事实完全不符。

(一)2010年4月16日,从全国各地赶来的网民,是自发到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申请旁听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诽谤案的庭审。并不是被告人王荔蕻一人组织而来,她只是在网上发了开庭消息。

(二)被告人王荔蕻围观行为不是起哄闹事。

首先、被告人王荔蕻没有起哄闹事主观故意。被告人王荔蕻和网民到马尾区法院是为了旁听福建三网民诽谤案庭审,由于旁听席位全被安排了,在无法申请到旁听时,才在警方指定的范围,以“喊口号、唱歌、打公平与公正横幅”形式进行围观。围观的目的,只是为了表达追求司法公平与公正意愿,并不是出于什么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而故意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其次,被告人王荔蕻围观行为没有造成起哄闹事客观后果。从围观情况来看,没有任何人,包括现场维持秩序在内的警察、便衣、保安受到人身财产损害。附近商铺和民众也没有受到冲击。被告人王荔蕻和网民的围观行为,做到了理性、合作、和平与非暴力。否则,维持秩序警方也会把她和网民带离现场。

(三)被告人王荔蕻围观行为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其一,被告人王荔蕻和网民没有与执行警戒任务的警察、便衣、保安发生任何冲突。当天在警察设立警戒线后,他们听从指挥在警戒线以外围观。证人庄小江在证言中提到“警方设立了警戒线,将这些人请出警戒线外”,此处的“请”字可以看出,围观的网民与维持秩序警方关系融洽,愿意服从警方安排和指挥,没有发生冲突的迹象。

被告人王荔蕻和网民围观行为,也没有造成民众恐慌、逃离现象,更没有造成现场秩序脱离警方控制的局面。

其二,被告人王荔蕻和网民的围观行为没有影响庭审秩序。2010年4月16日福建三网民诽谤案的庭审,从上午八时半起,在马尾区法院刑事审判大庭进行,至到中午十二时多才结束。在长达近四个小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荔蕻没有组织网民冲击法院。法庭的庭审没有因为网民在外面围观而中断。

福建三网民诽谤案审判长吴瑞峰在《关于“4.16”被告人范燕琼等三人诽谤一案庭审情况》中称,“庭审从上午8时30分开始到12时结束,法庭内的秩序还井然有序。”

福建三网民诽谤案公诉人林瑜在2010年11月23日询问笔录中,回答侦查人员“聚集的人对你工作有何影响”时称,因为案件的影响在网民中影响比较大,开庭前,估计会有人去法院现场,所以我们提前将近一个小时进入法院。”;侦查人员再问“开庭后聚集的人对庭审有何影响?”,她答“法院里开庭时没听到,也没注意。”

其三,被告人王荔蕻和网民围观行为,没有造成交通秩序严重混乱。从一审认定的维持现场秩序警察和保安的证言来看,马尾区法院外面道路实行交通管制,是由福州市马尾区交警部门按照上级机关部署作出。

由马尾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也能证明这个事实。交警部门称,2010年4月16日,马尾区法院开庭审理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诬告陷害案。根据上级部署,我大队出动41名警力,于4月16日早上07:00至12:00对法院周边的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其中在高速引桥口、君竹岛、青洲路铁路口、青洲环岛、中行口、法院口、罗星塔铁路口、电信局门口分别布置警力,设置管制牌,进行交通疏导,尤其针对法院门口的罗星西路进行了交通管制。对途径该路段的各种车辆,包括货运车辆、公交车(73路、37路)及区内的客运车辆(小面的、盛利运输公司中巴)进行疏导分流。

拉警戒线封锁道路是在当天早上七时开始,而被告人王荔蕻和网民七时三十分到达现场。在交警封锁道路时,被告人王荔蕻和网民没有与交警发生任何冲突。

从当天法院外围的情况来看,马尾区法院车辆进出自如,畅通无阻,围观的网民也没有阻拦。这个事实有监控录像可证明。

现场情况录像和交警出具的“情况说明”,充分证明了公交车辆和其他车辆的绕道行驶,不是被告人王荔蕻和网民围观行为造成。

在福建三网民诽谤案二审开庭审理时,福州市警方也实行过道路交通管制。

2011年8月12日和9月9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荔蕻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开庭审理和开庭宣判时,朝阳区警方对温榆河法庭外面道路交通实行了一定范围管制。并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途经法庭外面道路的公交车辆,从早上七时起至到庭审结束,在离法庭较近公交车站点不停车,抛了旅客两站地路。

重大和有影响力案件开庭时,司法机关出于“维稳”的考虑实行交通管制,这是近年来比较常见做法。联系本案情况来看,对马尾区法院外面交通管制也不例外。因此,把交通管制造成公交车辆绕道行驶,认定是被告人王荔蕻围观导致,完全与事实不相符。

Saturday, September 24, 2011

刘晓原:王荔蕻寻衅滋事案上诉状

812 刘晓原(左) 和 齐健翔 在 温榆河

作者:刘晓原律师

由“围观”福建三网民诽谤案而引发的寻衅滋事案,9月9日上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法庭公开宣判,法院认定王荔蕻的“围观”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已构成寻衅滋事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判后,王荔蕻不服判决,当庭口头提起上诉。9月14日,我到朝阳区看守所会见王荔蕻,让她在上诉状上签了名。9月23日,我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刑一庭法官通知,说案件已经移送到了他们手里。

Monday, August 15, 2011

刘晓原:王荔蕻寻衅滋事案,我的一份辩护词



王荔蕻寻衅滋事案 一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受王荔蕻家属委托,并征得她的同意,指派我在本案中担任辩护人。通过查阅案卷,多次会见王荔蕻,以及参加今天的庭审,本案事实已经查清。辩护人认为,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在京朝检刑诉(2011)1383号起诉书中对被告人王荔蕻犯有寻衅滋事罪的指控是不能成立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关于本案实体上的问题。

所谓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四种情形,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是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Wednesday, August 10, 2011

推文选:2011-08-10



有一个人已经失去自由并且将被审判,仅仅因为她不想放弃爱与责任,不想失去与自己所处的时代与社会的联系,不想对自己内心深处的呼唤装聋作哑。想念我的挚友王荔蕻大姐。



上次会见王大姐后,我去了四川会见左晓环,后又转去广东谈案件,前两天才回到北京。原以为王大姐案件没有这么快开庭的。昨天上午接到法官的通知后,我放下了手中其他事情,忙于看案卷材料。昨天傍晚起,北京下起了雷雨,我无法去吃晚餐,一直看材料到晚上十一时半。今天上午,我还要去会见王大姐。



如果你有母亲,如果你是女人,如果你是普通人,如果你不希望被消失、被诬告,关注王荔蕻。

Tuesday, August 2, 2011

推文选:2011-08-01



刘晓原律师:

1,今天跑了一整天,上午我与韩律师到了朝阳区温榆河法庭拿王大姐案件起诉书。没想到,涉嫌罪名又变回“寻衅滋事罪”。下午,我们去了朝阳区看守所会见王大姐。见到看守所大院,就让我想起4月3日凌晨一时许,自己被带到法制处情景。朝阳区公安分局法制处、预审大队与看守所同在一个院内。

2,今天下午,在朝阳区看守所办理会见王大姐的手续时,女警官看了看执业证上照片,又看了看我,突然说道,你比以前瘦多了呀?我半开玩笑地解释一般后,女警官感到很是惊讶!

3,王大姐说,感谢社会各界对她案件的关注!她精神状态还可以,身体健康老样子,旧病未除,睡眠状态不佳。



艾晓明教授:【王荔蕻被羁押进入第134天】王荔蕻罪名又被改为“寻衅滋事”,寻衅,那意思是没事找事对吧?全世界都知道,福建三网民案就是王荔蕻到福州围观的理由,也是众人到场的原因。三网民案难道不存在吗?那天难道没有审判开庭吗?公民表达公民监督,都叫做“寻衅滋事”,你这不是诬告陷害吗!#王荔蕻



维权网: 特别关注:王荔蕻案涉嫌罪名再变回“寻衅滋事” http://t.co/NdsqNcI

Friday, July 22, 2011

含泪劝告刘晓原律师

昨天深夜看到刘晓原的博文,说他所在的亿通律师事务所要被打压,觉得有点不相信,又看到艾未未的博文,还是不愿相信,今早又给刘晓原律师发了短信,方证实了:司法局已经决定给亿通律师事务所停业半年的处罚,现告知亿通律师事务所有要求召开听证会的权利。

在俺们伟大的家里,“权利”这个家伙真是有点好玩,它很调皮,好像永远在跟你藏猫猫玩。一个威严的声音告诉你说,那家伙就在你的手里呢,可是我们一看,两手空空呀;一会又说在你的口袋里呢,可把口袋翻个底掉也没找出来。这真是一个玲珑剔透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家伙啊。

现在那个威严的声音对刘晓原的亿通律师事务所说:你有“权利”申辩。你信以为真去申辩了,可是你转回身,凳子还没做热呢,人家的裁决就来了,并且用袄袖子把鼻涕一擦,庄严而又堂皇地告诉你说,你还有要求召开听证会的“权利”。唉,谎言说到人人都能看出来的地步就没意思了。不好玩。

Saturday, July 16, 2011

起来,不愿做臣民的人们

哈哈,我说过的,故事还远远没有完。

艾未未昨天晚上刚刚回到北京,今天中午又和刘晓原律师一起飞赴成都,为了营救一位母亲——一位在512中痛失爱女的母亲,一位要为谭作人作证的母亲,一位因为要作证而被成都有关方面监禁的母亲;

为了营救被失去自由的我们的朋友——另一些公民;

为了给我们的公民权利——自由讨一个说法!

公民大侠再赴险地!

(刘晓原与艾未未)

壮哉,艾未未!

壮哉,刘晓原!

倘举国公民都能如艾未未,律师都能如刘晓原,则祖国幸甚!民族幸甚!

走起来吧,公民们,向着正义前进——即使正义被关在监狱!——我们向前迈进!我们去把监狱填满!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急的时候

每个人都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

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

前进!前进!前进!进!

#王荔蕻推文选: 2011.07.15


刘晓原律师推文 (2011.07.15)

1,今天我问了韩一村律师,他说,7月8日会见了王荔蕻。但至今没有复印到案件材料,检察院不同意给复印。按照《律师法》规定,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辩护律师就有权复印案卷材料。韩律师还说,检察院称案件很快会向法院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到7月18日期限届满。

2,因为我的年检还没通过,所以无法去看守所会见王荔蕻。如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后,我的年检仍然通不过,我只好退出。



陈茂森推文 (2011.07.15)

到北京了,有空方便的推友可以联系我。13879581205


朱承志推文 (2011.07.15)

我愿意与王荔蕻共同站在被告席...【声援王荔蕻】陈茂森@wuquan:到北京了,有空方便的推友可以联系我。13879581205

美国之音:王荔蕻案进入关键期 民众声援签名 2011.07.15




2011.07.15 记者: 黎堡 | 香港



北京维权人士王荔蕻一案目前正处在当局是否对她开庭审判的关键时期。一些维权人士发起声援和签名活动,要求当局释放他们心目中的好人王大姐。

著名维权人士王荔蕻女士今年三月二十一号被警方带走,一个月后被当局正式逮捕,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治安”。上个月十八号,公安机关侦察阶段结束,并将她的案件移交检察院。


王荔蕻的律师刘晓原说,检察院一般会在公安机关递交案件的一个月后决定是否正式提出起诉,因此未来几天是王荔蕻案件如何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



*刘晓原:王荔蕻案是否庭审未来今天见分晓*

刘晓原说:“这个案件按照时间的标示是六月十八号已经到检察院了。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到期后它是移到法院还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察现在不知道。如果检察机关经过对这个案件的审查认为证据不足的话,它可以退回公安机关再补充侦察一个月。”

今年五十六岁的王荔蕻近几年来活跃在中国各地维权事件的第一线,积极关注弱势群体,并因此多次被当局收押和骚扰。据信,最近一次被拘押是因为她积极关注福建三网友案,并率领其它网友去福州法院外声援三网友。

王荔蕻曾经说过,“我是一个有良知的人,我不能保证面对苦难时保持沉默.....假如我面对苦难和恶行保持沉默,那么下一个被恶行打倒的就是我自己。”



*赵连海:我们不能沉默*

三聚氰胺毒奶受害者家长、著名维权人士赵连海去年被当局囚禁期间,其家属曾得到过王荔蕻的关心与援助。他对王荔蕻曾伸出援助之手念念不忘。星期四,赵连海和其它一些维权人士正式发起释放王荔蕻声援和签名活动,希望能在关键时候为她助一臂之力。

赵连海说:“王大姐今天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是我们无法忍受的。我们是不能沉默的。我们如果继续沉默下去,这样严重践踏法律的行为以及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会继续发生在更多人的身上。所以我们必须要表达我们的态度。”

尽管这次在网上发起的声援王荔蕻及签名活动因为互联网防火墙的阻挡使许多中国民众难以参与,但是在活动展开的头一天就得到了一两百人的响应。

活动领导人赵连海因为曾带领三聚氰胺毒奶受害者维权去年底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两年半有期徒刑,后来因获得保外就医才回到家中。他说,作为一个自身行动自由仍然受到限制的人,他发起声援王荔蕻的行动究竟能发挥多大作用目前还很难说,但重要的是号召大家对王荔蕻被拘押表达一种态度。

*通不过年检 律师可能要换人*

另一方面,王荔蕻的律师刘晓原因为年检期限已过两个星期还没有通过年检而无法充分履行律师的责任。目前,王荔蕻的辩护工作主要由北京另一位知名律师韩一村负责。刘晓原说,假如到王荔蕻庭审的时候他还没有通过律师年检,王荔蕻的家人可能不得不聘请另一位律师来替代他。

中国当局拒绝接受人们对它践踏人权的指责。中国官员这个星期在总结过去两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时说,国民的公民权力和政治权力都比以往更加有效地得到了保障。

http://www.voanews.com/chinese/news/20110715-Rights-defender-Wang-Lihong-125628298.html

Tuesday, July 12, 2011

美国之音:王荔蕻维权义无反顾 遭扣押各方吁请关注

2011年7月08日 萧雨 | 华盛顿


当年插队延安的北京知青王荔蕻自今年三月被当局刑事拘留以来,迄今已超过100多天。互联网上释放王荔蕻的呼声日渐增多。

近年来,中国的公民维权行动中少不了北京市民王荔蕻的身影。从救助北京的流浪访民、声援刺死官员的湖北女服务员邓玉娇,到为“福建三网民”奔走呼号.....王荔蕻不断发表博客文章和推文。她开设了很多博客,文章屡屡被删除,有些干脆完全关闭。

2010年10月,王荔蕻因为和朋友庆祝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奖被拘留八天。此后她长时间受到监视,多次被软禁。

2011年3月21日晚,她再度被警方带走,4月29日被正式逮捕,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治安”。

对于这次被捕,王荔蕻似乎早有预感。她甚至在博客中写道“渴望坐牢”。在被捕前的最后一个电话中,王荔蕻对朋友说:没关系的,该来的总该来了。

*艾晓明:将这样的母亲关进监狱,你们有罪! *

王荔蕻1955年出生在青岛,父亲是一名将军。她在北京读小学和中学,1975年4月赴陕北延安插队,1978年就读于延安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回到北京,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1989年参与上街游行,1991年起离职。

认识王荔蕻的人说,她热情、亲切,关注身边的人和事。广州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和王荔蕻在网上相识。艾晓明近日写下一篇长文《如此自由,如此富有,如此美丽》,表达对身在狱中的王荔蕻的想念。

艾晓明在文章中写道,年过半百的王荔蕻在人群中看起来和街巷里弄打麻将的大妈没什么区别。“她写诗又不是诗人,玩摄像机也是业余兴致;她热心公益却并不专属于任何公益机构。王荔蕻啊,就是一个网友,一个被朋友们尊称大姐的人。”

王荔蕻被拘押后,她的儿子每天在推特上发布信息“让我妈妈回家吃饭”。

7月8日,艾晓明在推特上写道:“面对王大姐温暖平和的笑容,你们将这样的母亲关进监狱,你们有罪!”

在艾晓明看来,王荔蕻所彰显得爱心、嫉恶如仇等品质很多人都有,但是很多人因为听过、看过太多悲惨的消息而变得漠然,缺乏行动。艾晓明说:“荔蕻的爱不寻常,因为她相信行动。”
*因三网民事件再度入狱*

王荔蕻这次再度入狱是因为“福建三网民”的案件。

2008年,福建闽清县女子严晓玲突然死亡。家属怀疑是被轮奸致死,但尸检结果是自然病死。家属怀疑警方包庇,提出再次尸检,却遭到拒绝。

福建的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位网民随后在网上发布文章和视频,称“严晓玲遭八人轮奸致死”。这三人被以“诬告陷害罪”逮捕。

王荔蕻与这三名网民素昧平生,却格外关注这起案件。在她看来,不管案情究竟是怎样的,这三人体现的是一种公民精神,他们的言论自由权利、监督执法权利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从2009年12月到2010年6月,王荔蕻一共给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兰写了23封信。虽然她知道孙春兰可能根本看不到这些信,但是她还是继续写。她在信中说:“中华大地已承载了太多的苦难,我们真的不希望出现新的伤口。”

2010年,福建马尾法院法庭审理这起案件期间,王荔蕻和全国各地的网民聚集在法庭门口,高唱国际歌,举着抗议标语,喊出这三人无罪的口号。

王荔蕻还用DV机记录了当时的场面。她一路追着保安、便衣,镜头拍得摇摇晃晃,但是她大声质问警方“为什么抓人”的声音却掷地有声。

*福建网民:王大姐入狱 我们无能为力*

时隔一年多后,“三网民”之一的吴华英对美国之音说,当她在法庭上看到这段录像时,感到十分震撼。 她说,以前她以为只有警察对着老百姓拍照、摄像。老百姓不能这样做。但是这起事件后,她知道百姓也可以行使这样的权利,可以拍摄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

吴华英说,王荔蕻和众多网民的关注让她感到温暖,觉得自己不是孤单的一个人。可是王大姐出事后,自己却无力去做什么令她痛心。

吴华英说:“这次王荔蕻大姐进去以后,我自己感觉到特别的无助,因为当年我们三个人在里面的时候,她为我们奔走呼吁。这个时候她进去了,我们却如此的无能为力。”

北京律师刘晓原从2008年下半年认识王荔蕻。王荔蕻被捕后,他受王荔蕻儿子委托,出任她的辩护律师,在案子的侦察阶段曾和王荔蕻见过两次面。

然而或许因为身陷艾未未等重重敏感官司,6月底,有关部门没有批准他的律师执照年检。刘晓原对美国之音说:“艾未未像我的兄长一样,大哥一样,王荔蕻就像我的大姐一样。在我心中王荔蕻大姐是一个很慈善的大姐,很慈祥,很关注弱势群体,很同情弱势群体。”

刘晓原说,艾未未和其他一些知名的维权人士被抓后,国内国外很多人为他们呼吁、发起运动声援、营救他们,很多人都已经获释了。但是像王荔蕻这样的普通的维权市民被抓后没有得到同等的关注,社会更应该为他们呼吁。

刘晓原说,依照刑法规定,“聚众扰乱社会治安”罪最高可以判五年,但是这个案子最终的走向目前他也无从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