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荔蕻!
"自由像空气一样,每个人应该生来具有,现在却需要我们用疼痛甚至生命去争取。只有从诗人心里流出来的甘洌清泉,滋润着我们干涸的心和这片皲裂的土地。"——王荔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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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September 11, 2011
维权网:人权活动家王荔蕻的刑事判决书(全文)
(维权网信息员孙小芸、方斌报道)人权活动家王荔蕻于3月21日被朝阳警方从家中带走,先是以“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随后又被以“扰乱交通秩序罪”起诉,8月12日再以“寻衅滋事罪”受审,9月9日,王荔蕻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法庭表示,如要上诉需两天之内提出申请。王荔蕻当庭表示自己无罪,要上诉。从刑事判决书中的所有证人证言中不难看出,对王荔蕻的审判完全是政治构陷,意在压制全民争取人权的行为。以下是刑事判决全文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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